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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交警部门开展车体广告专项整治活动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06-13 14:37 字号:[ ]

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是城市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近些年来,随着机动车辆保有量的逐年增加,利用车体喷绘广告、加装车载电子显示屏发布广告等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也大量出现。对此,市城管部门联合交警部门开展了车体广告专项整治活动。主要整治内容有:(一)机动车加装电子显示屏或其他设施进行广告宣传行为;(二)机动车身喷涂或粘贴大面积广告行为;(三)其他涉及机动车广告宣传行为。

2018年6月8日至6月10日,市城管、交警部门利用三天时间,对市区车体广告车辆进行普查,有针对性的加大巡查和宣传力度,将车体广告的危害和相应法条告知车主及驾驶人员。6月11日起,两部门分别抽调专门执法力量,依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连云港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车体广告进行专项整治。

2018年6月11日下午,在海州区郁洲北路,城管和交警执法人员发现一辆载有电子显示屏的广告车辆,经调查,该车辆不存在私自改装的行为,但并未取得设置户外广告的审批手续。随后,城管执法人员要求该车辆的所有权人两天之内到城管部门接受调查处理。

针对车辆未经审批擅自设置广告设施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由城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拆除并处罚款,同时由交警部门对私自改装车辆的行为责令恢复原状并处罚款。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城管、交警两部门将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对发现车体广告的车辆做到即见即查,确保机动车车体规范整洁,无违规设置广告行为。(耿亚琼  王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