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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 注意防护

信息来源:连网 发布时间:2017-12-07 10:22 字号:[ ]

【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莹 通讯员 王从帅)昨日,笔者从市环保局获悉,受静稳天气影响,自12月5日夜间起,我市空气质量指数(AQI)逐渐升高,6日9时AQI指数达到220,重度污染。根据环保、气象部门会商,受内源污染和冷空气前锋输入性污染的共同影响,6日白天及夜间,我市空气质量以中度至重度污染为主,7日傍晚冷空气过境后,空气质量将逐渐好转。

《连云港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强化管控方案》指出,当空气质量指数超过100,并且预计持续12小时以上时,市大气办全面部署“应急管控”工作。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发布蓝色预警就是根据《连云港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连云港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强化管控方案》相关规定发布的。我们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做好一系列应急工作。

市民健康防护措施要准确到位。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根据天气情况,建议公众尽量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并适当开展户外防护。建议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建议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及户外活动。

根据天气变化,我市将按照相关规定实施污染减排措施。各重点排污企业严格按照《连云港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强化管控方案》要求,落实限产要求。重点燃煤企业使用硫份低于0.6%、灰份低于15%的优质煤炭。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一律停产。严禁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建设项目中涉及扬尘部分的工序作业施工(应急抢险及必须实施的重大工程工地除外)。停止建筑拆除工程。征收拆迁和工程土石方施工一律停止作业。内河码头和船舶煤炭、矿石、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一律停止装卸作业 渣土车、沙石料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运输车辆一律停止运输。市区建成区内的工程施工非道路移动机械一律停止作业、停止移动。加大市区道路洒水保洁力度,不间断开展喷雾降尘。禁止露天烧烤。严控烟花爆竹燃放。加大秸秆禁烧巡查力度,在确保不出现秸秆焚烧火点的同时,严禁燃烧杂草、落叶、垃圾等。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尾气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