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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有毒有害垃圾不能随意丢弃!

信息来源:连云港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2-18 15:28 字号:[ ]

春节期间,城管部门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加强了垃圾分类宣传、执法工作,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严查随意丢弃荧光管等有毒有害废弃物的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城市形象。

近日,城管海州一大队新东一中队的执法人员王杰、徐大宁巡查至朝阳东路香豪凯旋广场停车场绿化带附近时发现,有人在绿化带内随意丢弃荧光管等有毒有害废弃物。执法人员当即调取沿街摄像头录像视频,并向周边环卫保洁员了解情况。原来是沿街某家商铺装修结束后,将废旧的荧光管直接丢弃在绿化带内。执法人员找到涉案当事人,告知其上述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乱丢废电池、荧光灯管、电子显示屏等有毒有害废弃物。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提高文明环保意识,同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通知其到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城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商户朋友们:不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弃动物尸体;不沿街焚烧祭扫物品;不乱丢废电池、荧光灯管、电子显示屏等有毒有害废弃物。希望广大市民响应国家号召,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做一个讲文明、爱环保的好市民。(苏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