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68049301/2023-00008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意见 |
| 发布机构: | 市城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3-06-09 |
| 文号: | 连城管函〔2023〕36号 | 主题词: | |
| 信息名称: | 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14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
| 内容概览: | 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14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
| 时效: | 有效 | ||
市住建局:
经研究,现对郑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部分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监管力度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我单位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解决“部分业主乱搭乱建、占用公共通道、破坏绿化”等问题。
一是督促物业履职。联合物业服务单位对小区楼道、单元架空层等公共区域堆积的杂物进行摸排,同时广泛宣传引导,积极动员小区居民自查自清,对逾期未自行清理的杂物,由物业根据法律法规强制清理,净化小区环境,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畅通投诉渠道。突出便民服务功能,结合“执法进小区”活动,健全微信公众号、局长信箱、12345热线等多位一体的投诉举报机制,引导市民随时举报居民区发生的环境卫生、违章搭建、占绿毁绿等城市管理方面问题,快速有效处置,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重难点问题。
三是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督促物业加强巡查监管,严控用于违建的材料进入小区,发现违建及时阻止并报城管部门,城管部门会同基层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予以查处。对有违法建设的房屋,根据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函告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暂缓办理房屋的不动产登记、交易等相关手续。对市民群众关注的毁绿占绿等难题顽症,依据《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及时有效查处,提升居住环境品质,切实增强市民群众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