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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68049301/2023-00015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意见
发布机构: 市城管局 发文日期: 2023-06-09
文号: 连城管函〔2023〕43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172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内容概览: 经研究,现对张晓彤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近岸海洋漂浮物垃圾综合治理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时效: 有效

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172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信息来源: 市城管局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6-07-27 17:06

市生态环境局:

经研究,现对张晓彤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近岸海洋漂浮物垃圾综合治理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海洋环境治理工作,着力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环境保护,持续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美丽海湾”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局结合“湾长制”落实海洋环境治理工作任务。

一、明确任务,压实责任,严格落实湾长制。根据《2023年度湾长制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相关内容要求,我局明确了城管条线“湾长制”年度重点工作,建立了沿海各县区“湾长制”联络人工作机制。督促指导沿海县区按照任务内容细化“湾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所辖岸滩的范围和责任区域,压实工作职责。

二、开展岸滩垃圾清理,定期开展海岸巡查。督促指导沿海各县区做好海滩、近岸垃圾及海洋打捞垃圾中可作为生活垃圾处置的垃圾进入属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终端设施。督促指导相关县区开展沿海街道、乡镇生活垃圾清运处置工作,确保生活垃圾不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今年1-5月份,城管环卫部门组织及配合相关部门累计开展集中整治70余次,组织保洁人员3000余人次,出动车辆机械254台次,清理、杂物垃圾近1000余吨,废弃竹竿41车。

三、强化督查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下半年我局将对沿海赣榆区、连云区、徐圩新区、灌云县城管局湾长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研督办,重点督办各涉海县区海岸垃圾收集点清理工作及岸滩垃圾接受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