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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68049301/2022-00043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意见
发布机构: 市城管局 发文日期: 2022-05-30
文号: 连城管函〔2022〕36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41390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内容概览: 经研究,现对王玉祥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改厕配套设施建设和后续管理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时效: 有效

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41390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信息来源: 市城管局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6-07-27 17:06

市农业农村局:

经研究,现对王玉祥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改厕配套设施建设和后续管理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一、我市农村公厕建设和管理基本情况。2019年我市加大农村“厕所革命”力度,计划新建农村公厕1600座,实现每个行政村至少建有一座公厕。因当时机构改革未完成,且全省无大规模推进农村公厕建设先例,经市领导协调,安排暂由我局牵头指导推进农村公厕建设。我局制定了相应工作方案,将建设任务分解至各县区政府,三年先后新建农村公厕1622座,其中县区城管部门牵头建设1130座,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建设492座。目前全市共建有农村公厕1805座,超额完成省定任务,其中县区环卫部门管理28座,属地镇村管理1777座;正在正常使用的1744座,因管护单位不明、管护资金未落实等原因未开放61座。

二、2022年农村公厕建设和管理工作进展情况。为进一步巩固农村厕所革命成果,我市继续推进农村公厕建设工作,同时将农村公厕管理工作纳入工作重心。一是计划2022年继续新建农村公厕107座,目前任务已分解相关县区功能板块,正在推进中。二是针对农村公厕“重建不重管”问题,我局已完成《连云港市农村公厕建设和管理指导意见》起草工作,计划2022年6月印发。《指导意见》既明确了农村公厕选址、设计、建设、粪污处理等标准,也明确了农村公厕管理养护制度建设、人员管理、保洁服务标准,还制定了相关督查检查办法,确保农村公厕“有人建、有人管”,满足广大农民如厕需求。

三、下步工作措施。我局将进一步督促指导各县区功能板块推进农村公厕建设,高质量完成107座农村公厕建设任务,同时协助各县区功能板块建立农村公厕管养体系,制定管养制度,组建保洁队伍,落实管养经费,开展常态化督查考核,确保农村公厕设施完备,环境卫生良好,正常开放使用,方便农民群众如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