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
首页 建议提案
索引号: 468049301/2022-00050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发布机构: 市城管局 发文日期: 2022-07-20
文号: 连城管函〔2022〕49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41043号提案的答复
内容概览: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时效: 有效

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41043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 市城管局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6-07-27 17:06

兰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纳入“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与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并将“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列入生态环境高质量指标进行年度考核。市城管局按照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根据我市实际,以垃圾治理能力建设为保障,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大分流”,扎实推进居民生活垃圾全程“四分类”,取得了积极进展。截至目前,我市累计建成152个省级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同时以点带面、示范带动了全市共560个小区、1100个单位推行垃圾分类,小区和单位的分类覆盖率达到100%。2021年8月26日,住建部印发《省级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设定总分值100分,区分体制机制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组织动员和宣传教育、基层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文明习惯养成、保障措施、加减分10个大项、51个分项,每季度进行评估。2021年第三季度我市评估得分56.1分,位列全省第6名,全国86个中等城市排名23;第四季度我市评估得分66.1分,位列全省第6名,全国中等城市第18名,定档为成效较好的二档,超过全国77.9%的同类城市。全省仅有苏州定为一档,南京、徐州、连云港、镇江、泰州定为二档,其他城市定为三档。

一、主要做法

一是高位统筹推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坚持系统谋划、统筹协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基本建立城乡统筹一体化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全链条体系,调整成立了市级协调机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常务副组长,涵盖23家市级部门。通过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工作制度,加强沟通协调,推动了垃圾分类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各县区均成立了政府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并相继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推进会议。我市还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分级推进机制和年度重点任务下达跟踪管理、处理设施项目化管理的目标管理机制,以及季督查、年考核的日常工作运行机制,实施定期工作调度、督查指导和通报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现场会,研究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二是完善标准体系。我市重点从政策保障、规划引领、技术支持和运行监管等方面,强化垃圾分类工作的支撑。《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传〔2021〕68 号),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编制了《连云港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规划》,指导各地开展调查摸底,各县区也均编制了垃圾分类专项规划。自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连云港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通过地方性法规制度保障,强化定时定点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源头减量等刚性约束。配套制定的厨余垃圾处理指导意见、垃圾分类示范创建指引、评估办法等政策,强化了全方位、全流程技术支撑。联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市级机关和县、区党政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标准》《连云港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有效推动了党政机关率先实施强制分类。

三是完善收运体系。按照分类投放必须分类收运的要求,督促各县区实施垃圾运输车辆的配套和分类改造,逐步实现“一种垃圾、一种车辆收运”或者实施运输车辆单独分隔、单独分装,并统筹安排运输线路、时段和作业组织,切实体现分类要求,避免“垃圾分、混装运”现象。各县区基本配备各类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含餐厨废弃物、居民厨余、农贸市场有机垃圾)、园林绿化垃圾、有害垃圾等收运车辆,建成运行大件垃圾等可回收物分拣中心6座,初步实现了分类收运。同时,坚持可回收物必须回收利用,促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两网融合”。

四是推进终端建设。按照分类处置的要求,加大“四分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积极争取省、市财政支持,2017-2021年,争取省、市垃圾分类“以奖代补”资金5655万元,用于支持各地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工作。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的原则,制定了《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区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连政规发〔2021〕10号)。“十三五”以来,全市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3250吨/日,目前全市共有生活焚烧垃圾处理设施5座,日处理能力达4600吨,全省第6家实现“全量焚烧”。全市共建成规模化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3座,总处理能力达370吨/日,实现了处理能力全覆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处理规模达到400万吨/年,各县区实现设施全覆盖。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建设,避免“前端细分类、后端一勺烩”现象的发生。目前,全省共配备各类运输车辆300多辆。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建设,全市建成运行大件垃圾等可回收物分拣中心6座,各县区同步配套设置了有害垃圾归集点,初步实现了分类收运。

五是发动群众参与。我局组织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开展垃圾分类微电影、短视频设计大赛,编写《垃圾分类知识读本》(幼儿园、小学、中学),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倡导“绿色生活”环保理念,引导更多市民群众主动投身垃圾分类。指导各地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和垃圾分类主题宣传等活动,通过组建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以及制作垃圾分类微电影、短视频等形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和方法的宣传引导,让居民了解分类、懂得分类。近年,我市累计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广场活动500余次、入户宣传活动6000余次、进学校活动10多次,组建宣传引导员队伍人数达到500人,组织志愿者参与垃圾分类活动约1000余人次,共发放宣传手册约4万份,积极营造了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的良好氛围。依托各级各类媒体、融媒体中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等阵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普及,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传播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政策、标准、方法,引导人们自觉摒弃垃圾乱扔不良行为,掌握正确的垃圾分类方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同时,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各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加快推进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把垃圾分类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各级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带头做好各类垃圾分类收集、准确投放,积极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对于您提案提出的建议,我们完全采纳,并将在以后的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中融合吸纳。

第一条:提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从源头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

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融合委员第一条建议:

(一)广泛开展主题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大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导,全面客观报道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措施及其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县区、功能板块在市广播电视台、连云港日报社和苍梧晚报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生活垃圾分类,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二)加强联系群众,开展入户宣传活动。各县区、功能板块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大型宣传活动;每季度至少组织入户宣传1次,季度入户宣传率不少于25%,年内入户宣传率达到100%。

(三)线上线下紧密结合,提高宣传频次。在线上,发挥传统广播电视、新媒体、微信、微博等载体宣传力度。在线下充分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宣传牌等载体进行宣传,公益广告垃圾分类内容占比不低于30%;加大机场、火车站、公交场站(车厢)、汽车站(车厢)等人员密集场所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和政策法规,年内在电视广播、公交站台等载体持续投放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广告。

(四)强化学校教育。将垃圾分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编制幼儿园、小学、中学版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以青少年为重点,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内容,开展校园知识普及和互动实践活动。充分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和少先队、学校团组织等,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和垃圾分类进校园、进课堂、进家庭等活动,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引导。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学校、社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青少年志愿服务队,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二条:规范废旧物资回收再利用,确保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融合委员第二条建议:

(一)推动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现应收尽收、再生利用。将可回收物回收、分拣、打包网点等设施建设纳入相关规划,设施建设基本满足需要。建设“回收服务点、回收服务站、回收中心”三级“两网融合”体系,形成市民交投便捷、企业物流畅通的系统。源头布点上,在居住区、商务街等建设一批“回收服务点”,结合垃圾分类收集点、装修垃圾收集点、便民服务中心、宣传教育站一并建设;中间转运上,以街道为单位,建设一批“回收服务站”,对再生资源进行集中回收、存储、分选、打包、转运,对可用物品进行整修,方便旧物交易利用;后端处置上,以县区为单位建设区域回收中心,具备商品交易、分拣加工、仓储配送和配套服务等功能,进行托底保障服务。

(二)加强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推进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和再生利用政策研究,以废玻璃、废木质、旧纺织物等三类低值可回收物为切入点,探索建立适合我市市情的回收处理模式,充分发挥环卫生活垃圾收集网和商务、供销社系统下游厂家的衔接优势,通过补贴居民和环卫工人,形成源头分类经济激励机制,提升居民积极参与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的积极性。

第三条:提升生活垃圾收运设施设备。

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融合委员第三条建议:

(一)推进投放收集设施规范化设置。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经营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设施设备完备,标志清晰规范,典型场所有明显垃圾分类标志。到2022年9月底,全市建成区所有公共机构、经营区域、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按照“四分类”要求配置到位。

(二)推动分类投放收集点升级改造。围绕“方便居民、利于管理”思路,按照每100—300户设置1个点位的原则要求,合理设置不少于1处、原则上不小于20平方米的封闭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箱房,具备必要的遮雨、洗手、破袋器具。垃圾箱房应密闭、地面硬化,配套供水、排污、接电、通风、除臭、破袋、消毒、清洗、计量、视频监控等设施。2022年垃圾分类投放点便利化、精细化、人性化功能升级改造比例达到60%以上。

(三)加大分类收运车辆配置。围绕“四不同”(不同人员、不同车辆、不同要求、不同去向)要求,按照垃圾分类的类别,专桶专用、专车专收、专线转运。通过增人、增车、增队伍,确保收运能力与垃圾产生量相匹配。加快新增和更新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试点居民小区、单位、公共机构公示收运队伍、收运时间、收运频次公示。健全建筑(装修)、大件、园林绿化等大分流垃圾的收运队伍及模式。到2022年底,全市餐厨、厨余垃圾运输能力达到600吨/日。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共同促进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