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68049301/2022-00045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意见 |
| 发布机构: | 市城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2-06-07 |
| 文号: | 连城管函〔2022〕38号 | 主题词: | |
| 信息名称: | 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41045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 ||
| 内容概览: | 经研究,现对冯志华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海州湾微塑料污染防治推进“美丽海湾”建设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 ||
| 时效: | 有效 | ||
市生态环境局:
经研究,现对冯志华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海州湾微塑料污染防治推进“美丽海湾”建设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会同省相关部门将塑料回收利用处理纳入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等专项行动内容予以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
近年来,我市分类处理能力提升显著,先后建成投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27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县区全覆盖,全省第6家实现“全量焚烧、应急填埋”,目前我市生活垃圾已实现“零填埋”,极大减少塑料进入水体,污染环境风险。
目前,我局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一是协调督促市发改、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引导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企业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避免过度包装,采取收取押金、以旧换新等措施加强产品包装回收处置。二是督促市邮政等部门落实邮政快递网点减少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和一次性塑料编织袋,推行同城快递包装材料重复利用,推广应用“共享快递盒”、可复用冷藏快递箱等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三是督促各县区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社区(村)、物业服务企业等作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行为的宣传和指导,推动开展“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实现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效分开,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提高废玻璃、废塑料等低值可回收物的收集比例,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