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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68049301/2026-00022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发布机构: 市城管局 发文日期: 2026-08-27
文号: 连城管函〔2026〕55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对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190号建议的答复
内容概览: 李肖娜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行业扶持政策的建议》答复
时效: 有效

对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190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 市城管局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6-08-27 15:15

李肖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行业扶持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城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持续开展建筑垃圾全链条治理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工作,落实信息化监管,不断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提升全市建筑垃圾精细化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全市各县区板块均已出台实施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会同市相关部门联合印发《连云港市建筑垃圾全链条治理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加强建筑垃圾全链条监管,扎实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联合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管理领域适用行政拘留执法协作机制,加强跨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规范建筑垃圾运输秩序。修订《连云港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对源头管理、运输监管、资源化利用等方面进行完善,健全建筑垃圾治理体系。督促指导各县区板块推进装修垃圾管理制度、监管平台、运输处置指导价、运输企业及运输车辆名录工作,健全装修垃圾管理体系。

(二)扎实开展集中专项整治。2024年,我局深入推进全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累计交办建筑垃圾问题点位644个,全部整改完成。2025年,组织开展全市建筑垃圾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印发《连云港市建筑垃圾全链条治理专报》7期,序时推进建筑垃圾全链条治理,累计交办建筑垃圾问题点位1236个,整改率100%,存量治理成效显著。2026年5月至7月,我局联合多部门成立工作专班,认真组织开展全市建筑垃圾集中整治行动,整治全链条违法行为、提升“三库”管理水平,整治跨区域违法处置行为、提升转移规范化水平,整治行业治理短板、提升长效管理水平。集中整治期间,全市累计开展专项检查93次,清理非法倾倒点位437个,建筑垃圾违法运输、倾倒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推动处置链条有序健全。在源头,按照省厅要求,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通过调取工改系统施工许可证办证信息,确保在建工地全量备案。在中端,规范运输市场秩序,完成全市46家运输企业及597辆运输车辆年度审验。在末端,统筹推进设施建设,全市已建成资源化利用设施3处,核准132处建筑垃圾消纳点,设置224处建筑垃圾临时转运点。按照规划要求,全市新建5处资源化利用设施。其中,东海县、灌南县已建成试运行;灌云县、赣榆区计划2026年三季度建成;海州区计划2026年年底建成,基本满足基本需求。

(四)不断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依托 “我的连云港” APP “城市啄木鸟” 平台,推送全市建筑垃圾临时转运点位、开放时间、联系方式等便民信息。开展“综合飞一次”,以“无人机+AI”技术实时掌握建筑垃圾处置的动态情况。按照《江苏省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我市全面实施建筑垃圾全流程电子联单管理,目前已办理跨市联单1000件,市内联单3030件。推动市智慧渣土平台和公安“云鹰”、住建“智慧工地”等平台融合联动,整合接入219家建筑工地、181家施工单位、196家建设单位、43家运输企业、502辆运输车辆、224处建筑垃圾临时转运点、132处消纳场所数据,开展建筑垃圾全链条监管。

(五)持续强化政策支持保障。城管部门持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争取江苏省城乡建设发展资金(垃圾分类处理),已将相关新建建筑垃圾资源化设施进行申报。发改部门将“提升固体废物治理能力”纳入我市“十五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信部门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申报绿色工厂,鼓励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享受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切实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财政部门持续加大城市环境卫生投入,强化城市卫生长效管理。税务部门严格对标资源化利用企业,积极落实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即征即退等既有税收优惠政策,保障企业可持续运营。生态环境部门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变被动审批为主动帮扶。住建部门持续完善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的监管机制与政策保障措施。将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深度纳入绿色施工和文明施工监管内容,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日常监督检查。

(六)积极推广再生产品应用。按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应用及质量控制指南》《连云港市建筑垃圾全链条治理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我市相关部门积极推动政府投资项目优先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拓展道路基层、园林绿、场地回填等应用场景,打通资源化利用“最后一公里”。完善“源头减量—分类收集—规范转运—资源化利用—合规消纳”处置链条,积极支持社会化资源化利用企业,推动再生骨料、再生砖、透水混凝土等资源化产品在市政工程、园林景观、场地回填等领域优先应用,实现建筑垃圾“变废为宝、资源化利用”。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持续开展建筑垃圾排查整治,开展问题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回潮。依托智慧监管平台,实施信息化监管,确保建筑垃圾电子联单全市域普及应用。联合实施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管理领域适用行政拘留执法协作机制,强化跨部门执法协作效能,严厉打击跨区域违法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一批典型案例,巩固治理成效。

二是推动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压紧属地主体责任,指导县区板块结合实际推进装修垃圾闭环管理,到2026年底,健全装修垃圾收运体系,完善收费机制,搭建收运小程序,建立运输企业名录并规范管理。加大临时转运点复核力度,发现问题督促县区板块及时整改、规范管理,提升运行质效。加快推进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运行,督促指导东海县、灌南县资源化设施投产运行,灌云县、赣榆区及海州区等3处资源化设施建设序时建设。

三是持续做好再生产品推广应用。健全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制度体系、标准体系和再生产品市场推广机制,鼓励企业参与研究解决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利用难问题,拓宽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应用范围和使用部位。住建、交通、水利等工程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持续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工程项目资源化利用产品推广应用工作,加强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资源化利用产品使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共同促进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