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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68049301/2023-00012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意见
发布机构: 市城管局 发文日期: 2023-06-09
文号: 连城管函〔2023〕40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8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内容概览: 经研究,现对单新文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理顺海州区违法建设管控体制机制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时效: 有效

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8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信息来源: 市城管局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6-07-27 17:06

海州区政府:

经研究,现对单新文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理顺海州区违法建设管控体制机制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近年来,我局坚决贯彻国家、省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以“双清”攻坚行动为重心,以打通违建处置“最后一公里”为牵引,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以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契机,不断理顺体制机制,明确监管职责,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基层镇街禁控违工作能力。

一、权力下放基本情况

为切实做好我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国发〔2002〕17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03〕8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连云港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函》(苏政办函〔2003〕90号)和《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的通知》(连政发〔2003〕213号)有关规定,明确由我局在我市规划区范围内作为市政府相对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2018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强区放权、强镇惠民”的要求,我局赋权委托海州区、市开发区、高新区、徐圩新区、连云区、连云经济开发区、浦南镇、板浦镇、新坝镇、锦屏镇行使权力清单明确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征收事项、其他权力事项和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执法权。目前,其他部门均已承接。按照《市政府关于公布一批权力事项赋权清单的决定》(连政发〔2018〕72号)文件要求,市级单位委托下放262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第103-253项为市城管事项,包括行政许可事项5项,其他事项6项),经多次对接,海州区明确表示因条件暂不成熟,未能承接行政处罚事项。

2021年7月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政务办牵头推动实施镇街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按照省司法厅《赋权指导目录》赋予我市所辖6个县区获批的行政处罚权共709项。经过近两年的实践,市司法部门组织开展下放行政处罚权力事项适用风险情况评估,按照“发生频率高、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易发现易处置、执法力量适宜”的原则,开展双向适用性风险评估,确保镇街接得住、能落地。经评估,撤销赋权清单事项共计146项。已上报省级相关部门,全市6县区镇街共计保留563项行政处罚权。

二、建立市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为平衡执法力量,理顺执法体制机制,解决基层工作难题,我局坚持以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构筑联席会议联络体系和工作制度,建立市、县(区)、镇街三级执法规范化管理监督体系和激励评价机制,推动构建“市级统筹指导、县区组织实施、镇街具体落实”的运行体系。2023年4月27日,我市召开市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副市长朱兴波,市政府副秘书长郭鹏,市城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市委编办等17家市级单位和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分管领导参会。会议审议通过《连云港市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连云港市加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和《连云港市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监督评价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制度指引和规范作用,建立完善的工作推进机制,积极协调资源力量,力争全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水平均达到规范化建设目标。

三、开展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城管一体化工作试点

为从源头解决问题,提升基层处置能力,避免执法力量失衡,我局会同海州区,自4月27日起将城市管理执法力量(共24人,其中正式人员4人,辅助人员20人)下沉新浦街道集中办公,试点推动开展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现市级执法队伍优势与街道综合治理队伍深度融合。对已经下放街道行使的行政处罚事项(含城管部门下放的38项和其他执法部门下放的68项)以街道的名义行使,并由街道承担法律责任;对城管部门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事项(144项)以市城管局的名义行使,并由市城管局承担法律责任。派驻人员人事、工资保持不变,并实行双重监督管理。后期,将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成熟一项、落地一项”的原则,继续推动四个街道开展行政执法一体化工作,逐步实现“一支队伍执法、一套制度管理、一个标准考核”的工作目标,有效推动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开展,杜绝执法体制混乱,产生推诿扯皮现象。

四、强化立法引领保障作用

为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明确职责边界,通过立法规范禁控违查处工作,我局从全市角度出发,结合违法建设案件办理工作实际,扎实开展《连云港市违法建设控制和查处管理办法》立法工作。经充分论证、多轮次征集意见、广泛开展社会调研、座谈,联合市司法局对草案进行了多频次的审查、修订和完善。于2022年10月19日经市十五届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省市关于违法建设管控工作部署,精准谋划禁控违工作,不断提高执法效能,降低执法成本,积极推动禁控违工作落细、落实,努力构建权责明晰、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实现城市管理让生活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