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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告

信息来源:连云港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3-07 13:59 字号:[ ]

海州区解放东路亚欧建材城21号房屋建设人及买受人、使用人等利害关系人:

经查,位于海州区解放东路亚欧建材城市场内的21号房屋,共两层,总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我局已受理调查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理。经多方走访调查无法确认该处房屋的建设人,请上述房屋的建设人及买受人、使用人等利害关系人于2020年3月14日18时前到本局海州一大队(海州区清河路垃圾中转站北侧)接受调查,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也可通过电话语音通话的形式接受调查。同时请有关知情者,如有相关线索,及时提供本机关。

逾期不接受调查,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3月7日



(联系人:城管海州一大队新浦二中队)

(联系电话:0518-85418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