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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18年对连云港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环境检测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06-05 15:58 字号:[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18年对连云港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连云港市晨兴环保产业有限公司)环境检测项目已由连云港市城管局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内容及标准

(1)项目地点:连云港市开发区云桥路20号。

(2)招标项目的规模:“三废”检测共26项。

(3)计划工期:取样1天,一个月内出具报告。

(4)项目内容:烟气、污水、飞灰各项环境检测。

(5)工程量:烟气检测9项(包括二噁英类),渗滤液预处理排水检测4项,飞灰预处理后检测13项(包括重金属、二噁英类)。

(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按环境检测国家标准及相关规范等开展“对连云港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环境检测”,并提交数据型检测报告。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环境检测资质,在江苏省环保厅备案注册,并经江苏省环保厅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报名时间:2018年6月7日至2018年6月15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17时30分,持单位介绍信从连云港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2报名时提供下列材料(如为复印件则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资本证明、资质证书、拟报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及拟报项目负责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5日下午17时30分。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连云港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锦孔路14号  

邮政编码:222000

传真:0518-85383169                                                                                                     

经办人:张鑫(电话13675292628)

      杨帆(电话15251298800)

E-mail:yfaab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