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告
海州区通灌北路140号格林豪泰大酒店三楼至七楼共计631.59平方米(其中三楼厨房南侧11.70平方米,三楼厨房对面26.12平方米,四楼旅店东侧外扩20.24平方米,五楼旅店东侧外扩57.59平方米,六楼东侧酒店外扩57.59平方米,七楼除东北角会议室楼梯间和机房之外整个楼层458.32平方米)砖混结构房屋的建设人及买受人、使用人等利害关系人:
经查,位于海州区通灌北路140号格林豪泰大酒店三楼至七楼砖混结构房屋总建筑面积共计631.59平方米,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我局已受理调查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理。经多方走访调查无法确认该处房屋的建设人,请上述房屋的建设人及买受人、使用人等利害关系人于2020年6月1日18时前到市城管海州一大队(海州区清河路垃圾中转站北侧)接受调查。同时请相关知情者,如有相关线索,及时提供本机关。
逾期不接受调查,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5月1日
(联系人:城管海州一大队新浦机动队 王队长)
(联系电话:0518-85418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