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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湾生活垃圾填埋场压膜预制件采购项目

信息来源:连云港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9-07 15:50 字号:[ ]

刘湾生活垃圾填埋场压膜预制件采购项目项目已经批准并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现已落实。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连云港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刘湾生活垃圾填埋场压膜预制件采购项目

2)交货地点:连云港市

3供货期:30日历天

4)采购内容:压膜预制件8000个及10mm尼龙绳8000

5)招标范围:刘湾生活垃圾填埋场压膜预制件采购项目(含制造、供货、运输、售后质保服务等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6)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7)估算价:15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供货、运输、售后质保服务等相关服务的能力;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

1、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3、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r\n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将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于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9月1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在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0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为500元,购买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招标人联系人:余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518-85381365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路凤凰大厦10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章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3066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