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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告

信息来源:连云港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1-03 16:58 字号:[ ]

海州区茅口路2号,连云港市海州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所属地块上综合楼、办公楼、维修车间等房屋建设人及买受人、使用人等利害关系人:

经查,位于海州区茅口路2号,连云港市海州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所属地块上综合楼、办公楼、维修车间等房屋,总建筑面积共计约9816平方米,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我局已于2019年9月3日正式立案调查,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依法处理。请上述房屋的建设人及买受人、使用人等利害关系人于2020年1月10日18时前到本局海州一大队(海州区清河路垃圾中转站北侧)接受调查。

逾期不接受调查,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月3日

(联系人:城管海州一大队新浦二中队)

(联系电话:0518-85418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