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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信息来源:连云港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5-22 17:47 字号:[ ]

海州区解放中路汇金广场D#楼宜必思酒店二楼南侧平台和五楼楼顶共计1190.01平方米(其中二楼南侧平台713.20平方米,五楼楼顶480.81平方米)砖混墙体岩棉板顶结构房屋的建设人及买受人、使用人等利害关系人:

经查,位于海州区解放中路汇金广场D#楼宜必思酒店二楼南侧平台和五楼楼顶共计1190.01平方米砖混墙体岩棉板顶结构房屋,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我大队已受理调查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理。经多方走访调查无法确认该处房屋的建设人,请上述房屋的建设人及买受人、使用人等利害关系人于2020年6月1日18时前到市城管海州一大队(海州区清河路垃圾中转站北侧)接受调查。同时请相关知情者,如有相关线索,及时提供本机关。

逾期不接受调查,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海州一大队

2020年5月21日

(联系人:城管海州一大队新浦机动队 王队长 电话:0518-85418510)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