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户外广告牌、(落地式)户外广告设施、电子显示屏、电子翻板装置等
项目名称:
设置户外广告牌、(落地式)户外广告设施、电子显示屏、电子翻板装置等
一、申请条件:
1、取得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户外广告发布资质证书》。
3、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等要求。
二、申请材料:
1、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
2、规范设置与安全承诺书;
3、产权证明;
4、广告设施载体占(租)用协议(单位自行设立除外);
5、和市城管局签订的广告位使用协议;
6、营业执照复印件;
7、实景效果图(1、规格为A4纸张;2彩色原貌图及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实景效果图)。
三、审批流程:
受理—现场检查--承办—批准—办结
四、审批时限:
4个工作日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 邮编:222006
咨询电话:0518-85868087 投诉电话:0518-85868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