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时间:
业务文件
首页 业务文件
索引号: 468049301/2021-00015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意见
发布机构: 市城市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05-24
文号: 连城管函〔2021〕26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80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内容概览: 经研究,现对周淼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时效: 有效

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80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信息来源: 市城市管理局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06-15 09:24

市生态环境局:

经研究,现对周淼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要求,我局按照“组保洁、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市)处理”的要求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着力扩大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覆盖面,做到应收尽收。

一是组建完善环卫队伍,配套垃圾收运设施设备,落实农村垃圾收、储、运工作。全市累计投入资金6500万元,逐年建成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站152座;投入资金5107.4万元,配套生活垃圾清运车辆176辆;配备农村环卫保洁人员8093人组建环卫专业队伍。实现了每乡(镇)1座垃圾转运站,每村1支保洁队伍,农村生活垃圾及时收运。

二是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我局组织各县区环卫部门在全市范围开展拉网式排查,共排查出100立方米以上垃圾非正规堆放点54处;100立方米以下垃圾非法倾倒点135处。2020年6月已完成全部189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

三是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现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将海州区浦南镇、赣榆区宋庄镇、开发区朝阳街道、东海县青湖镇、灌南县新集镇列为垃圾分类工作试点乡镇。试点乡镇为每户配置一灰(不可腐烂)一蓝(可腐烂)两只分类垃圾桶,详细标注可腐烂垃圾和不可腐烂垃圾的种类,引导村民将垃圾分类收集投放。“可腐烂”垃圾运送至镇集中建设的阳光堆肥房堆肥还田,“不可腐烂”垃圾由村保洁员按照“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后运送至垃圾转运站,实现了垃圾的减量化与资源化处理。目前,我市已在试点乡镇投放垃圾分类桶8000对,建设阳光堆肥房6座,累计处理有机易腐垃圾3000余吨。

为进一步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我局还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县区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体制建设。督促、指导各县区尽快出台符合辖区实际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运行工作实施方案》,以规范和加强镇村垃圾集中收运为着力点,进一步明确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县区级牵头部门、镇村两级责任,对照基础设施、设备、人员等配置标准,尽快配足补齐,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着力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全过程控制管理。

(二)再次进行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拉网式排查。为防止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回潮,2021年我局将继续组织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重点排查河塘沟渠、田间地头等地,及时发现及时清除,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三)加强监督考核。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细则,建立定期的督查、调度、考核推进机制,构建市、县区、乡镇三级督查考核机制。围绕年度目标任务,采取现场督导、定期通报、专项检查等方式,确保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