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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68049301/2020-00046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发布机构: 市城市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0-08-12
文号: 其他〔2020〕87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4315号提案的答复
内容概览: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时效: 有效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4315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 市城市管理局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8-12 15:42

王万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多年来对公众的环境教育已经有了初步成果,不少小区、街道、农村都换上了专门的分类垃圾桶,竖起了指导分类的指示牌。但是,将认识转化为行动,还有相当的距离,不少小区分类垃圾桶里的垃圾并没有分类投放。部分地区垃圾分类末端处理设施缺失也是制约我市垃圾分类治理的瓶颈。作为最典型的公共管理问题,垃圾分类是一个全社会的综合系统工程,必须从政府、企业、家庭、个人等各个层面全社会共同发力,缺一方而不可为。

自2017年我市开展垃圾分类和垃圾治理专项行动以来,通过创新工作方法、探索推进模式,促进了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完成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解决了环境专项督查提出的有关问题。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市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的连云港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治理领导小组,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开展组织、指挥、部署和统筹协调工作,对全市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督查推进和考核奖惩。编制了《连云港市建筑垃圾处理规划》《连云港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规划》《连云港市餐厨废弃物处理专项规划》《连云港市环境卫生规划》(修编),各规划已通过省住建厅评审正在报市规委会审议,各县三个规划均编制完成,灌云县、灌南县、东海县已通过评审。二是注重示范引导。目前我市已有552个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分别是,2019年新增垃圾分类小区348个,其中市本级228个、东海县40个、灌云县40个、灌南县40个;2018年新增垃圾分类小区164个,其中市区新增114个、东海县新增20个、灌云县新增15个、灌南县新增15个;2017年新增垃圾分类小区40个,其中市本级25个、东海县新增5个、灌云县新增5个、灌南县新增5个。三是试点农村垃圾分类。我市海州区浦南镇、开发区朝阳街道、赣榆区宋庄镇、东海县青湖镇、灌南县新集镇、灌云县龙苴镇、徐圩新区徐圩街道已开展农村镇村全域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推行农户源头分类和保洁员二次分拣的“二次四分”方法,利用阳光堆肥房发酵处理有机易腐垃圾,实现农村易腐垃圾就地处置,有效减少垃圾运输、无害化处理成本。四是推行强制分类。我市印发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强制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垃圾分类。五是加快终端建设。我市已建有晨兴垃圾焚烧发电厂、钓鱼山垃圾填埋场、刘湾垃圾填埋场、小盘垃圾填埋场、东海县双店垃圾填埋场、灌云县光大垃圾焚烧厂、灌南县新苏垃圾焚烧厂、灌南县花园垃圾填埋场等终端处理设施。

二、下一步工作

垃圾分类与治理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下一步,我们将紧抓任务不放,牢牢把握“群众广泛参与、收运体系健全、终端设施完善”三个环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2020年,我市计划新建垃圾分类小区88个,其中市区62个、东海县20个、灌南县6个;在全市建成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强制垃圾分类基础上,2020年扩展到商场、车站、企业等公共场所开展强制垃圾分类,新增120个强制垃圾分类单位,其中市区60个、东海县20个、灌云县20个、灌南县20个;新增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1000组。

(二)加快终端处理设施建设。2020年,我市计划新扩改建垃圾焚烧厂2座、飞灰应急填埋场2座,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1300吨/日;新建、续建海州区、高新区装潢垃圾资源化利用厂2座,新建东海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新增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15万吨/年;新建、续建大件垃圾等可回收物分拣中心2座,新增垃圾分拣能力5吨/日。

(三)健全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督促各县区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资金投入,增加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专用收集车辆,新建垃圾房,建设垃圾分类数据管理平台,实现年底前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70%以上。

对于您提案提出的建议,我们完全采纳,并将在以后的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中融合吸纳。

第一条:组织领导力度再加大,健全垃圾分类体系。

市委、市政府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作为重点挂牌督办项目,并纳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要内容。市领导多次听取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情况汇报,明确下阶段工作要求。我市在成立“263”专项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成立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办公室,定期召开调度会,开展全市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督促检查。我局在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较好县区召开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现场推进会,重点推广垃圾分类小区的建设经验。

第二条:全员参与氛围再浓厚,提高市民参与意识。

我市已组织开展垃圾分类专项宣传活动2700余次,协调沿街商户电子屏适时插播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印发《垃圾分类操作指南》83000余份、《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共同呵护“绿色连云港”》倡议书117000余份。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宣传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开展垃圾分类有奖知识问答,督导员们通过周末上门宣传走访、注册、发放操作手册、赠送注册礼品等形式,手把手教分类方法,不断提高居民的节约资源意识,最大限度实现各类垃圾正确投放。为了积极引导广大家庭实施垃圾分类,营造“做文明人、创文明城”的浓厚氛围,使垃圾分类成为社会广泛参与的新时尚。我市已出台相关方案,加强垃圾分类宣传,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进一步拓展垃圾治理的载体和手段。运用村规民约等手段,积极引导群众转变生活方式,共同参与到环境卫生的日常保洁和秩序维护中去,自觉营造良好生活环境。加大社区志愿组织培育,充分发挥志愿力量在发动社区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工作上的先天优势。持续强化氛围营造,大造声势、持之以恒做好宣传工作,既要把垃圾围城的严峻形势让居民感同身受,更要让垃圾分类的正确方法深入人心。重点抓好老人、儿童等垃圾分类“易感人群”,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形成垃圾分类全民参与、人人践行的良好局面。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是一项细水长流的工作,需要反反复复的宣传,同时在原有的宣传模式上进行创新,吸引公众眼球,制造持续性热点,加大奖励力度,使全社会关注垃圾分类的热度不降,在“强刺激”下让垃圾分类成为每个人的生活习惯。

第三条:垃圾分类源头再加强,促进垃圾产业化发展。

一是加大投入。我市优化资金管理,积极争取各级奖补资金3200万元,将制定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依据分类成效和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拨付,推进垃圾分类小区建设,完善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加强垃圾分类收运车辆购置、垃圾分类终端体系建设。二是政策扶持。我市设立专项引导资金,用于垃圾分类和治理。加大公共财政投入,保障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环卫作业和职工工资等所需经费。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形式,充分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和运营服务,鼓励企业投资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培育和发展具有专业化、规模化的收运处置一体化企业。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根据生活垃圾处理成本和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适时调整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探索建立镇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形成农户适度付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经费分担机制。对跨区域进行垃圾统筹处理的,逐步建立垃圾处理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建立有机易腐垃圾资源化处理和低值废品回收的成本补贴机制。出台相关市场推广引导机制,严格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单位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投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资源化和再生产品应用等项目。结合实际开展生活垃圾管理立法工作,为生活垃圾管理提供法制保障。三是示范建设。我市海州区2020年已被省厅确定为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将以物业自营为主,政府提供适当补助,同时采取适当减免小区垃圾处理费等政策扶持措施。小区物业提供分拣场所和分类工作专兼职人员,提供小区可回收物暂存点和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点,给每户居民印发二维码和垃圾分类专用卡,安排人员进行收集、分拣、称重,给予居民积分或者现金兑换。物业分类人员同时负责无偿收集有害垃圾、低价值垃圾(衣物、玻璃等)。与小区外商超、大型商超或者与市民卡发行者联系,让居民直接用积分换取市民卡的金额,到商超购物或抵冲小区物业费。居民每户通过垃圾分类专用卡(二维码),可以把可回收垃圾直接送到小区可回收垃圾收集点,如果没有时间送到可回收垃圾收集点,可在装满可回收垃圾的袋子上贴上二维码,放入可回收垃圾收集箱。部分行动不便的居民也可以打电话预约物业上门收取。

第四条:督查考核机制再完善,保障垃圾分类有序开展。

我市先后印发了《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计划及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党政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和〈连云港市县(区)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标准〉的通知》《关于配合做好物业管理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各县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共同促进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