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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68049301/2021-00047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发布机构: 市城管局 发文日期: 2021-07-20
文号: 连城管函〔2021〕62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35109号提案的答复
内容概览: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市民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时效: 有效

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35109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 市城管局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08-09 09:37

王其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市民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多年来对公众的环境教育已经有了初步成果,不少小区、街道、农村都换上了专门的分类垃圾桶,竖起了指导分类的指示牌。但是,将认识转化为行动,还有相当的距离,不少小区分类垃圾桶里的垃圾并没有被分类。缺乏必要的垃圾分类末端处理设施也是制约我市垃圾分类治理的瓶颈。作为最典型的公共管理问题,垃圾分类是一个全社会的综合系统工程,必须从政府、企业、家庭、个人等各个层面全社会共同发力,缺一方而不可为。

自2017年我市开展垃圾分类和垃圾治理专项行动以来,通过创新工作方法、探索推进模式,促进了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圆满完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解决了环境专项督查提出的有关问题。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是推进垃圾分类小区建设。按照省垃圾分类小区建设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建成垃圾分类小区560个,实现全市建成区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根据居民小区实际情况,通过“环卫物业联营”“环卫自营”“物业自营”“第三方运营”等方式创新垃圾分类模式,培育“环卫物业联营”垃圾分类小区90个、“环卫自营”垃圾分类小区95个。在垃圾分类小区全覆盖的基础上,遴选出66个工作扎实、基础较好的垃圾分类小区开展“定时定点定人定督”垃圾分类管理试点。

二是完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根据垃圾分类小区各类垃圾收运情况,合理规划收运路线,组织成立垃圾分类收运分队,由垃圾分类收运专员、专车、专运,配备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废弃物垃圾分类运输专运车62辆、设置收运线路40余条,通过环卫智能平台对垃圾分类收运的收集完成时间、次数、GPS轨迹进行综合管理。

三是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强制垃圾分类。联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定期召开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机构强制垃圾分类推进会,通过市政府印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强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建成强制垃圾分类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机构1100余家,实现建成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机构强制分类设施全覆盖。

四是试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按照农村垃圾分类“二次四分法”要求,通过建设农村垃圾分类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设置农村垃圾分类收集桶、完善农村垃圾分类收运队伍等工作,先后建成海州区浦南镇、赣榆区宋庄镇、开发区朝阳街道、东海县青湖镇、灌南县新集镇、灌云县龙苴镇、侍庄街道、徐圩新区徐圩街道等8个镇村全域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乡镇。

五是完善“三场一中心”建设。新建园林绿化垃圾、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4座,大件垃圾等可回收物分拣中心6座,有害垃圾归集点9处;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装潢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8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达400万吨/年;新建市区餐厨废弃物处理厂1座,日均收运处理全市餐厨废弃物达220吨;灌云县(500吨/日)、灌南县(700吨/日)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投运,市区垃圾焚烧发电厂新建炉排炉(750吨/日)投产运行,东海县(600吨/日)垃圾焚烧发电厂点火烘炉试运行,赣榆区(700吨/日)垃圾焚烧发电厂6月底建成投产;建成运行灌南县23万方、灌云县25万方、东海县12万方焚烧飞灰(垃圾应急填埋)填埋场,启用市区刘湾(310吨/日)、赣榆区小盘(280吨/日)垃圾填埋场,实施东海县、灌南县垃圾填埋场中间封场,完成市区(240万方)钓鱼山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基本实现“全量焚烧、填埋保障”的生活垃圾处理格局。

六是持续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截至目前,我局已组织开展了垃圾分类专项宣传活动2700余次,印发《垃圾分类操作指南》83000余份、《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共同呵护“绿色连云港”》倡议书117000余份。今年6月,制定印发了《连云港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方案》,采取线上宣传与线下活动紧密结合,全方位、多层面、多媒体对垃圾分类进行深入、系统、常态化报道,结合垃圾分类进社区、进校园,督导员上门宣教等形式,提高市民知晓率、参与率和垃圾分类意识,营造“垃圾分类,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推动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的有效实施。

二、提案采纳情况

对于您提案提出的建议,我们完全采纳,并将在今后的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中融合吸纳。

第一条:进一步细化执法标准,以保障《条例》的有效实施。

根据《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工作时间安排表>的通知》(连人大办〔2021〕1号)要求,我局组织起草了《连云港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条例》送审稿共有8章56条,包括总则、规划与设施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源头减量、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一)总则。主要包括制定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管理工作原则、分类标准、各级政府职责、部门职责、产生者责任、科技创新、社会参与激励、收费制度、生态环境补偿、奖励政策等内容。重点是明确了生活垃圾的定义,确定了生活垃圾采用四分类标准,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市、县(区)人民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可以根据需要予以调整。

(二)规划与设施建设。主要包括专业规划、年度建设计划、设施建设标准的制定,配套设施建设、公示,收集设施配建责任人、改造、更新、保护等内容。明确市、县(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市、县(区)人民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应当根据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制定分类设施的年度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是整个分类工作的前置关口,是实行分类收运、处置的前提条件。主要包括管理责任人的确定、义务,收集容器的设置,定时定点集中投放制度,分类投放的具体规定、限制,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绿化作业垃圾的投放,特殊情形的投放、收集、运输要求,分类指导员的聘请等内容。

(四)分类收集、运输、处置。针对分类收集、运输主体多样、混收混运现象普遍等问题,规范了分类收集、运输行为。主要包括主管部门职责,收集、运输、处置的一般规范和标准,农村区域的收集、运输的要求,处置单位的义务等内容。针对农村地区的特殊性,专门规定县(区)人民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可以建立农村区域生活垃圾收集运输队伍。

(五)源头减量。源头减量是生活垃圾综合治理的关键内容,也是当前推进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的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该章节主要包括源头减量工作机制、政策措施制定,国有单位示范要求,一次性用品使用限制,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保障,产品包装、物流行业、餐饮业、农副产品垃圾减量等内容。

(六)监督管理。为切实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明确规定:一是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监督检查制度以及协调配合机制;二是细化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三是通过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四是建立信用管理制度;五是建立举报和投诉机制。

(七)法律责任。为督促、引导相关主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定的义务,对不按规定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的行为,参考其他城市设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及幅度。同时规定,经教育、劝诫后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并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社区服务活动的,可以不予处罚,鼓励、引导公众主动参与和支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八)附则。明确了《条例》出台时间。

第二条: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引导,深化居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度。

我市已组织开展垃圾分类专项宣传活动2700余次,协调沿街商户电子屏适时插播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印发《垃圾分类操作指南》83000余份、《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共同呵护“绿色连云港”》倡议书117000余份。

下一步将按照《连云港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方案》,加强垃圾分类宣传,以创建国家文明城市为契机,进一步拓展垃圾治理的载体和手段。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宣传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开展垃圾分类有奖知识问答,督导员们通过周末上门宣传走访、注册、发放操作手册、赠送注册礼品等形式,手把手教分类方法,不断提高居民的节约资源意识,最大限度实现各类垃圾正确投放。运用村规民约等手段,积极引导群众转变生活方式,共同参与到环境卫生的日常保洁和秩序维护中去,自觉营造良好生活环境。加大社区志愿组织培育,充分发挥志愿力量在发动社区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工作上的先天优势。持续强化氛围营造,持之以恒做好宣传工作,既要把“垃圾围城”的严峻形势让居民感同身受,更要让“垃圾分类”的正确方法深入人心。重点抓好老人、儿童等垃圾分类“易感人群”,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形成垃圾分类全民参与、人人践行的良好局面。

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是一项细水长流的工作,需要反反复复的宣传,同时要在原有的宣传模式上进行创新,吸引公众眼球,制造持续性热点,加大奖励力度,使全社会关注垃圾分类的热度不降,在“强刺激”下让垃圾分类成为每个人的生活习惯。

第三条:重视垃圾分类指导员的招募与培训。

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连云港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区负责组织招募一定数量的专职督导员、宣传员和志愿者,原则上每个小区不少于1名宣传员,每个定点投放点位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督导员。市、县区两级分别组织,对试点小区所在的社区、物业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督导员、宣传员、志愿者等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知识、分类收集与转运操作规范、与居民的沟通技巧等。

第四条:“垃圾分类知识的普及”应与“杜绝不合规垃圾袋进入市场”同步推进。

下一步我市将出台《关于推进连云港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将明确如下措施:推行生态设计,提高产品可回收性。推动建立垃圾分类标识制度,逐步在产品包装上设置醒目的垃圾分类标识。督促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企业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避免过度包装,可采取押金、以旧换新等措施加强产品包装回收处置。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商超、农贸市场全面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旅游、住宿等行业实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制度。邮政快递网点减少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和一次性塑料编织袋,推行同城快递包装材料重复利用。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不得新采购提供内部办公场所使用一次性杯具,率先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上市,鼓励使用菜篮子、布袋子。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共同促进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