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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68049301/2020-00029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意见
发布机构: 市城市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0-05-20
文号: 其他〔2020〕50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4282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内容概览: 经研究,现对惠茜委员提出的《关于制定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标准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时效: 有效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4282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信息来源: 市城市管理局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6-09 10:29

市住建局:

经研究,现对惠茜委员提出的《关于制定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标准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2017年我市启动垃圾分类工作以来,根据部颁及省厅标准要求,先后制定了《连云港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连云港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行动三年工作计划》,明确了居民小区分类收集标准,即居住区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实施“三分类”,大件垃圾和装潢垃圾临时堆放场地单独设置。有条件的地区可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实施“四分类”。市区、各县按照确定的分类种类,统一配置设计美观、标识易懂、规格适宜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设置垃圾分类引导指示牌;新改扩建的住宅工程应当按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步配套建设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目前我市已建成垃圾分类小区552个。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