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68049301/2025-00028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函 |
发布机构: | 市城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5-07-30 |
文号: | 连城管函〔2025〕50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99号建议的答复 | ||
内容概览: |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一般固废跨区域转移处置管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 ||
时效: | 有效 |
何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一般固废跨区域转移处置管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城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认真履行职责,持续开展建筑垃圾全链条治理和建筑垃圾跨区域转移处置管控工作,落实信息化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建筑垃圾管理再上台阶。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制度机制逐步完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建筑垃圾治理工作,主要领导多次现场督导、专题推进。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会同公安、生态环境等10部门出台《连云港市建筑垃圾全链条治理实施方案》,明确全市建筑垃圾治理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及职责分工,与《连云港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连云港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4—2035年)》共同构成我市建筑垃圾治理框架体系。
二是排查整治扎实推进。2月6日以来,通过“人防+技防”方式排查全市问题点位911处,对已整改问题开展多轮次“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以“无人机+AI”开展“综合飞一次”,重点对国省道、高速出入口、码头、交通闸口以及城市快速路、城郊结合部、省市交界处等区域开展航拍巡查和数据采集,实时掌握建筑垃圾的处置动态情况。
三是处置链条有序健全。在源头,与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及国有平台落实工程项目动态更新,推动在建工地处理方案100%备案。对接住建智慧工地系统,将市区开工工地全部纳入平台监管;在中端,规范运输市场管理,全市572辆运输车辆全部纳入监管。严查违法行为,今年以来立案查处63起,发布典型案件两批次;在末端,统筹推进设施建设,全市建成资源化利用设施3处,消纳场3处,临时转运点198处,另有5处资源化利用设施正在建设,其中4处年内建成,基本满足现有需求。
四是智慧监管初见成效。结合苏州经验和我市实际,统筹推进“三库一平台”建设,实现建筑垃圾运输电子联单管理。上线“建筑、装修垃圾消纳场地”小程序,引导市民规范投放。加强智慧渣土平台和公安“云鹰”平台的融合联动,推进市、县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全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实时监测、闭环管理。
五是跨市运输规范有序。与苏州签订《连云港徐圩核电客土需求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明确建筑垃圾跨区域处置流程,推动客土从源头即纳入平台全过程监管,智慧渣土平台全省率先实现跨市电子联单管理。在实践经验走在前列的同时,也为全省规范建筑垃圾大规模跨区域运输探索路径、奠定基础。截至目前,核准本地5个项目共21万吨,规范接收苏州客土94万吨。会同东海县起草《装修垃圾全过程治理技术指南》,为全省建筑垃圾治理贡献智慧力量。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大联动协作力度。继续指导各县区板块城管部门加强建筑垃圾跨区域转移处置管控工作,加强与公安、生态环境、交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有效遏制跨区域非法转移、倾倒建筑垃圾行为。
二是持续推进专项治理。7—9月开展建筑垃圾百日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严厉打击跨区域擅自排放、违规运输、随意倾倒等行为,形成“零容忍”高压态势。
三是不断完善智慧监管体系。加快推进市级监管平台调试和完善,不断完善建筑垃圾转移电子联单系统,实现自动预警、闭环管控,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共同促进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