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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68049301/2025-00023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意见
发布机构: 市城管局 发文日期: 2025-06-06
文号: 连城管函〔2025〕39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44377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内容概览: 经研究,现对韩少雨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上学放学期间秩序管理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时效: 有效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44377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信息来源: 市城管局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06-20 17:34

市教育局:

经研究,现对韩少雨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上学放学期间秩序管理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专项整治,规范市容秩序

一是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于3月赓续开展清靓城市专项行动,制定《清靓城市2025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累计清理店外经营、占道堆放370处,清理破损条幅广告178处,清理乱喷涂、违法张贴小广告840余处,规范非机动车乱停放3400余辆。今年四月起,联合公安部门,以街道为单位开展市容和交通秩序规范整治工作,均将校园周边作为重点。在主城区开展的联合集中整治行动中,清理占道摊点400余处,其中货运车辆50余辆、电动三轮车300余辆,在师范学院北门规范摊点100余个。

二是实施“城暖护考”专项行动。为保障高、中考,在中高考等重要考试期间,联合相关部门采取以下措施:发布《关于2025年高考和中考期间严格控制噪声的通告》,对生产、施工噪声明确管控标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室内外建设项目全面暂停,对建成区工业企业噪声和异味管理以及对文化娱乐场所、室内外装修和汽车噪声污染行为进行管控等。印发《“城暖护考”保障工作方案》,指导各县区城管部门设立城管护考点,安排执法人员在考点周边值守;配合公安交警部门,疏导交通、维护秩序,确保考生安全通行;加强噪声管控,严查校园周边施工、商业宣传等噪声扰民行为;强化环卫保障,增加清扫频次,确保考场周边环境干净整洁等。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效

一是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按照《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以街道为网格,落实“谁管辖、谁负责”原则,安排专人定点值守重点学校周边。

二是开展城暖护学延时管理。设立“城暖护学岗”,针对上学、放学高峰时段,调整执法力量,采取“早到岗、晚撤岗”方式,加强对校园周边流动摊贩和非机动车管理,实现管理无缝衔接。

三是强化巡查管控。采取“定点值守+机动巡察”模式,充分运用“智慧城管”平台,与公安联合,安排专人常态化使用公安视频系统线上巡查、无人机巡飞系统动态巡查,加大巡查频次,对占道经营、流动摊点等易反弹问题实施动态监管。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 持续深化城暖护学行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继续落实网格化责任管理、延时管理、巡查管控三结合机制,保持校园周边常态长效管理到位。

2. 完善部门联动机制,赓续开展市容和交通秩序规范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