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68049301/2020-00008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意见 |
发布机构: | 市城市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0-05-13 |
文号: | 连城管函〔2020〕29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对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08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
内容概览: | 经研究,现对郑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规范城区养犬管理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 ||
时效: | 有效 |
市公安局:
经研究,现对郑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规范城区养犬管理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针对涉及城管部门职能范围内的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城区养犬规范管理工作。
一、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对城区流浪狗的管理,督促队伍强化巡查力度,对在公共场所发现的流浪狗及时联系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二、加大对市民文明养犬行为的宣传教育力度,特别是动员广大市民能够自觉处理狗粪等排泄物,同时我局也将督促环卫部门对公共场所的狗粪进行及时处理。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