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68049301/2025-00016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意见 |
| 发布机构: | 市城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5-06-06 |
| 文号: | 连城管函〔2025〕30号 | 主题词: | |
| 信息名称: | 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17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
| 内容概览: | 经研究,现对朱海燕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 ||
| 时效: | 有效 | ||
市教育局:
经研究,现对朱海燕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依据职责,我局负责组织市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编制,并组织监督实施,侧重对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尺寸、设置形式等物理属性的规范,不直接涉及外语标识的内容审核。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建立与外事、市场监管、文旅等主管部门的协同机制,确保管理环节无缝对接。同时,配合主管部门开展巡查,督促各县区板块城管部门、执法支队在日常工作中,主动提醒大型户外广告产权单位和商家,在发布广告画面以及商户设置店招时,使用外办官网提供的标准化翻译工具,探索OCR技术在外语标识自动识别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