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68049301/2020-00031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意见 |
发布机构: | 市城市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0-06-09 |
文号: | 其他〔2020〕52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4294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 ||
内容概览: | 经研究,现对彭家启委员提出的《关于在公共场所设置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 ||
时效: | 有效 |
市卫健委:
经研究,现对彭家启委员提出的《关于在公共场所设置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我局将依据职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AED设置工作。城管日常巡查人员熟悉掌握AED设置位置,遇突发情况可及时提供帮助。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