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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68049301/2020-00018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意见
发布机构: 市城市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0-05-13
文号: 无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4329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内容概览: 经研究,现对刘志航委员提出的《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打造宜居宜业美丽乡村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时效: 有效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4329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信息来源: 市城市管理局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5-26 16:13

市农业农村局:

经研究,现对刘志航委员提出的《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打造宜居宜业美丽乡村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紧扣“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主题主线,我局通过指导组织建设农村环卫保洁队伍、配套乡镇垃圾转运站、完善区域垃圾无害化处理终端等工作,建立健全“组保洁、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市)处理”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较好解决了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问题。

一、基本情况

2016年初,市政府下发《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16〕15号),要求坚持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城乡统筹、资源整合、科学引导”为原则,建立“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市)集中处置”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着力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置全过程控制和管理,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经过三年努力,我市已基本按要求建立起完善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目前,我市共有乡镇、涉农街道办事处82个、行政村1452个,涉农人口196.02万人,建成农村垃圾转运站152个,收运处理农村生活垃圾 48.21万吨,无害化处理率为97.41%。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环卫设施,加快垃圾收运体系建设。一是在各村小组配置了垃圾箱(池、桶)等固定收集点、保洁工具、收集车辆等环卫设施设备;二是累计投入资金5107.4万元,配套生活垃圾清运车辆176辆;三是通过省、市、县、乡四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6500万元,逐年建成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站152座。农村生活垃圾入桶入池后,由乡镇环卫人员集中到垃圾转运站运送至辖区生活垃圾无害化终端进行处理。

(二)组建完善环卫队伍,落实农村垃圾收、储、运工作。根据《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16〕15号),我局按照农村垃圾处置属地管理原则,督促指导各县区建立农村垃圾“收、储、运”管理体系,着力落实乡镇(涉农街道)及村级环卫作业运行管理队伍。一是在各乡镇成立环卫管理所,承担本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二是组建环卫专业队伍,配备环卫保洁人员及清运车辆,负责所辖区域的环境卫生保洁、垃圾收集、分类、垃圾清运工作。目前全市共配备农村环卫保洁人员8093人。

(三)以奖代补,建立环卫城乡统筹经费财政保障机制。为确保我市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稳定运行,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连云港市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经费以奖代补方案》,对各县区乡镇环卫作业车辆购置,垃圾运转运站、环卫车辆运行维护进行补助。2018年,共拨付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奖补资金255万元。

(四)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针对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问题,2018年我局开展了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排查,组织各县区环卫部门在全市范围开展拉网式排查,共排查出100立方米以上垃圾非正规堆放点54处;100立方米以下垃圾非法倾倒点135处。我局组织辖区环卫部门调度垃圾处理终端,完成了其中186处垃圾非正规堆放点的清理、整治、无害化处理工作。海州区岗埠农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因体量较大需进行就地封场处理,目前正在进行封场施工,预计2020年6月底前完成。

(五)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现源头减量化、资源化。2017年以来我市启动镇村全域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乡镇建设工作,将海州区浦南镇、赣榆区宋庄镇、开发区朝阳街道、东海县青湖镇、灌南县新集镇列为垃圾分类工作试点乡镇。试点乡镇为每户配置一灰(不可腐烂)一蓝(可腐烂)两只分类垃圾桶,详细标注可腐烂垃圾和不可腐烂垃圾的种类,引导村民将垃圾分类收集投放。“可腐烂”垃圾运送至镇集中建设的阳光堆肥房堆肥还田,“不可腐烂”垃圾由村保洁员按照“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后运送至垃圾转运站,实现了垃圾的减量化与资源化处理。目前,我市已在试点乡镇投放垃圾分类桶8000对,建设阳光堆肥房6座,累计处理有机易腐垃圾3000余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县区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体制建设。督促、指导各县区尽快出台符合辖区实际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运行工作实施方案》,以规范和加强镇村垃圾集中收运为着力点,进一步明确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县区级牵头部门、镇村两级责任,对照基础设施、设备、人员等配置标准,尽快配足补齐,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着力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全过程控制管理。同时建立资金保障机制,落实县级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经费拨付制度,特别是镇村级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经费保障制度,明确县(区)、乡镇、村组经费分担比例,形成科学完善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经费保障体系。

(二)加强区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一是做好现有生活垃圾无害处理设施运行及监管工作,确保现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稳定运行,杜绝发生安全及环保事故;二是督促指导各县区加快新一批垃圾无害处理设施建设,推进赣榆区生活垃圾焚烧厂、灌南县生活垃圾焚烧厂、东海县生活垃圾焚烧厂、灌云县飞灰填埋场建设工作。

(三)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继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试点工作,在现有基础上扩大镇村全域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重点建设徐圩新区东辛农村、灌云县龙苴两个乡镇。

(四)加强监督考核。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细则,建立定期的督查、调度、考核推进机制,构建市、县区、乡镇三级督查考核机制。围绕年度目标任务,采取现场督导、定期通报、专项检查等方式,确保工作落实。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