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文件
首页 业务文件
索引号: 468049301/2018-00023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批复
发布机构: 市城市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8-04-18
文号: 连城管发〔2018〕35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连云港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职能配置运行方案请示的批复
内容概览: 根据市编办印发的《关于调整连云港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中心机构编制的批复》(连编办〔2016〕68号文)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时效: 有效

关于连云港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职能配置运行方案请示的批复

信息来源: 市城市管理局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01-14 15:43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报来《
连云港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职能配置运行方案》(连环管〔2018〕1号)的请示收悉。根据市编办印发的《关于调整连云港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中心机构编制的批复》(连编办〔2016〕68号文)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主要职责

参与起草编制全市环境卫生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全市环卫规划和组织实施,受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制定环卫作业定额、有偿服务、设施建设、质量管理、业务考核等使用标准;负责市区垃圾填埋场建设、运行管理;负责环卫设施建设的业务指导;负责市区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垃圾焚烧发电运行协调、作业任务核定、日常检查监督和考核;负责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和使用监管;负责环境卫生科研、技术推广和社会宣传教育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连云港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设5个科室,2个场站:

(一)办公室:负责日常公文处理、新闻宣传、信息报送、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经费预算编制、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人事、工资福利、文书档案和社会保障管理等工作。

(二)环卫管理科:参与起草编制全市环境卫生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全市环卫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制定环卫作业定额、有偿服务、设施建设、质量管理、业务考核等使用标准;对市区环卫作业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作业经费的核算和上报,市区环卫作业人员各类信息的监督管理;负责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和使用监管。

(三)固废监管科:负责市区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垃圾焚烧发电运行协调、作业任务核定、日常检查监督和考核;负责餐厨废弃物处理厂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刘湾垃圾填埋场、钓鱼山垃圾填埋场封场、粪便处理站的建设、运行管理。

(四)安全设备科: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负责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命令、决定、规定和通知;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各科室、场站的生产和运行安全;监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部署和落实;负责本单位生产安全的日常巡查,安全教育培训,防火、防汛、防爆、治安等工作。

(五)信息技术科:负责全市环境卫生的技术数据和资料收集;了解掌握环卫行业的新动态和先进经验,对环卫设施建设进行业务指导;负责环境卫生科研、技术推广和社会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建立维护环卫信息技术数据平台,负责环卫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维护、运行管理等工作。

(六)直属场站:刘湾垃圾填埋场、粪便处理站、钓鱼山垃圾填埋场。

三、人员编制

     人员编制按《关于做好市属事业单位控编减编工作的通知》(连编〔2016〕46号)执行。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