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68049301/2016-00042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城管局 | 发文日期: | 2016-11-03 |
文号: | 连城管党组〔2016〕19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雷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市城管局中层干部职务任免 | ||
时效: | 有效 |
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雷 玲同志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规划大队大队长职务;
伏广志同志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规划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海州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刘正亚同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办公室主任职务(另有任用);
王 涛同志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新浦一大队副教导员,免去其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海州大队副教导员职务;
刘海祥同志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新浦二大队副教导员,免去其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海州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解兆辉同志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新浦二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海州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吴国祥同志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海州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新浦二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吴 斌同志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新海新区大队副教导员,免去其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新海新区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崔 强同志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新海新区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新浦一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徐进强同志任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大队副大队长(主持大队全面工作),免去其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新浦一大队副教导员职务;
董 斌同志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新浦二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于祝君同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新海新区大队副教导员职务(另有任用)。
中共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党组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