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68049301/2017-00018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批复 |
发布机构: | 市城管局 | 发文日期: | 2017-06-09 |
文号: | 连城管发〔2017〕53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贺舒楠辞去公职的批复 | ||
内容概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经研究,同意贺舒楠辞去公职 | ||
时效: | 有效 |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经研究,同意贺舒楠辞去公职。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