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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68049301/2017-00018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批复
发布机构: 市城管局 发文日期: 2017-06-09
文号: 连城管发〔2017〕53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同意贺舒楠辞去公职的批复
内容概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经研究,同意贺舒楠辞去公职
时效: 有效

关于同意贺舒楠辞去公职的批复

信息来源: 市城管局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6-09 00:00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经研究,同意贺舒楠辞去公职。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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