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68049301/2018-00039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城管局 | 发文日期: | 2018-11-22 |
文号: | 连城管党组〔2018〕14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刘丙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 ||
时效: | 有效 |
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刘丙军同志任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曹长春同志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新浦一大队副大队
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廖忠亮同志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海州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张 鑫同志任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以上同志的任职时间从2017年8月4日算起。
中共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党组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