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68049301/2019-00025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意见 |
发布机构: | 市城管局 | 发文日期: | 2019-05-13 |
文号: | 连城管函〔2019〕33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对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48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
内容概览: | 现对李东红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连云港市公共自行车管理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 ||
时效: |
城建控股集团:
经研究,现对李东红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连云港市公共自行车管理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一是由政府牵头召开公共自行车布点、管理听证会。听证会人员涉及社会各个层面,全面了解公共自行车的布点、运营、管理可行性,尽快制定公共自行车地方性管理办法。
二是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自行车基础设施建设。在不影响市容和交通的前提下,增加布点密度,新建道路合理规划站点。
三是出台我市公共自行车管理细则。出台市公共自行车管理使用规范,从运营企业、车辆、使用者、经营行为等多方面入手。公共自行车运营企业应自觉接受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公共自行车运营企业必须保证单车的性能安全质量可靠、外观整洁不设广告,每辆单车也必须配备齐全的编码。用户权益方面,使用共享单车需实名认证,以防未满12岁的儿童单独使用。合理投放广告,公益广告占比不得低于30%。
四是从政策上完善配套措施。加强对公共自行车的监管与维护,为公共自行车创造更好的运行环境,将市民不文明使用公共自行车的行为纳入到社会的诚信体系中,对于破坏、违规使用公共自行车的市民,可以列入失信“黑名单”。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