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68049301/2019-00050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意见 |
发布机构: | 市城管局 | 发文日期: | 2019-06-11 |
文号: | 连城管函〔2019〕58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8342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 ||
内容概览: | 现对缪美华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非机动车道管理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 ||
时效: |
市公安局:
经研究,现对缪美华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非机动车道管理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我局将依据职责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一是合理增设非机动车停放点,通过户外广告载体、各类媒体等形式加强宣传力度,引导督促市民在合适的地点规范停放非机动车。
二是加大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的治理力度,并加强日常巡查。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占用道路影响行人通行等不文明现象予以规范治理。
三是对市区各主次干道占道经营乱摆卖现象进行严格查处、坚决清理,确保市容环境整洁、道路交通畅通。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