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68049301/2019-00065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决议 |
发布机构: | 市城管局 | 发文日期: | 2019-07-05 |
文号: | 连城管函〔2019〕96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对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66号建议的答复 | ||
内容概览: |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建筑渣土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 ||
时效: | 有效 |
魏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建筑渣土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和建设渣土消纳场地”方面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建筑垃圾管理工作,2014年出台了《连云港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连政规发〔2014〕4号),文件对建筑垃圾消纳场地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各区人民政府须按照专项规划在本辖区范围内规划建设1-2个满足需要的建筑垃圾消纳、综合利用场地。2017年,市城管局编制了《连云港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修编》(2017-2030),已通过规委会审议,该规划将近期、远期目标相结合,在连云区、开发区等地规划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场、工程渣土回填场等。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各区、县加快推进建筑渣土消纳场地建设。
二、关于“积极扶持,做好渣土资源再利用”方面
建筑渣土资源化处置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实现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目前,我市正在积极推进工程渣土、装潢垃圾、拆迁垃圾的终端处置建设。海州区东浦管桩年产60万吨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生产线已建成投产,灌南县弘达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已建成日处理建筑垃圾1500-1800吨的生产线,连云区然连(连云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源化处置场即将投产,其余各县、区也正在积极推进中。下一步,我局将推动市级相关部门尽快出台配套政策,并争取财政、发改委等部门的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快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厂的建设速度,真正把建筑垃圾变废为宝,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三、关于“疏堵结合,建立渣土倾倒长效管理机制”方面
按照以疏为主、疏堵结合的原则,我局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城区各类在建、拆迁工地的规范管理,大力推进渣土运输全过程管理。
(一)加强源头规范管理。城区内所有在建、拆迁工地开工前,须经我局与住建局联合验收,工地必须符合“六个百分百”标准要求方可施工。此外,通过智能化监控系统与工地监控专线连接,对工地出入口进行实时监控,确保进出车辆冲洗干净离场,做到精准执法。
(二)推动渣土车更新换代。2016年以来,结合全省黄标车淘汰契机,出台渣土车新技术标准。国三、国四车辆禁止进入渣土运输行业,全面推行国五新型环保密闭渣土车辆准入制度。目前全市已有300余辆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挂牌,其中市区约180辆。该项工作在全市4、5月份开展的“降尘治车”蓝天保卫一号行动中得到市环保督查组的一致肯定。
(三)严把渣土弃置场审批关,严厉打击偷倒乱倒行为。目前,各运输单位利用废弃矿山、山塘等地作为弃置场地,且必须由村一级以上出具证明,并由我局业务部门现场审核方可批准。同时,我局将垄断建筑垃圾运输处理、强拉强倒建筑渣土的行为纳入城市管理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问题线索,进一步整治规范渣土运输市场。
(四)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一是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信息共享,推行渣土准运证与禁区通行证“两证合一”,确保渣土运输在规定的路线区域内规范转运,减轻安全隐患。二是与公安特勤大队、住建局、生态环境等部门进行联动执法,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效率。
(五)规范渣土清运市场价格。下一步,我局将委托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组织召开渣土运输计价专家论证会,制定建筑渣土运输处置市场参考价格,稳定渣土运输市场秩序。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共同促进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