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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68049301/2019-00066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市城管局 发文日期: 2019-07-05
文号: 连城管函〔2019〕97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对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195号建议的答复
内容概览: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城市小区违建、毁绿行为执法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时效:

对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195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 市城管局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7-05 00:00

冯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城市小区违建、毁绿行为执法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深入和持续推进,我市城管执法队伍联合相关部门加大了对城市小区内违法建设和占绿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但由于受利益驱动和违法成本较低等客观因素影响,加之城管执法队伍人少事多的问题依旧突出,致使市区部分小区内违法建设、毁绿等问题屡禁不止。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和执法,确保市区小区内违法建设、毁绿等种种乱象得以改观。

一是遏制新增。按照关于违法建设专项行动相关要求,建立由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和相关部门组成的违法建设和擅自占用公共绿地巡查网络,对市区小区内新增违法问题“零容忍”,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是减少存量。对历史存量违法建设和占绿行为突出重点,实施分类推进治理,重点是将主次干道两侧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群众反响强烈的违法建设和占用绿地行为作为首要治理任务,进行综合施策、分类处置。

三是联动治理。建立联动机制,加强违法行为的源头管控,由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做好日常巡查管控,建立台账,发现违法行为苗头,及时劝阻、教育和制止,并做好后续跟踪工作。城管执法队伍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源头治理工作。

四是严厉查处。建立违法投诉行为的快速查处机制,依法定程序(责令停工、限期整改、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并处罚款等)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会同相关部门,在加大日常巡查频次的基础上,建立快速联动机制,注重证据保存,对违法行为做到早办、快办,对违法者形成有力震慑。同时,探索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通过暂缓办理产权交易、暂停水、电、气等行政措施,让违法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五是强化考核。依托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要求,组织各部门、镇乡街办按照“全面覆盖、不留盲区、不漏死角”的要求,对全市小区内各类违法行为特别是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组织集中整治,并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报。积极开展“无违建小区”等文明小区创建活动,努力形成人人自觉、人人参与抵制违法行为的浓厚氛围。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共同促进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

                        201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