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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68049301/2019-00072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市城管局 发文日期: 2019-07-12
文号: 连城管函〔2019〕102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对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56号建议的答复
内容概览: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时效:

对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056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 市城管局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7-12 00:00

张晓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多年来对公众的环境教育已经有了初步成果,不少小区、街道、农村都换上了专门的分类垃圾桶,竖起了指导分类的指示牌。但是,将认识转化为行动还有相当的距离,不少小区分类垃圾桶里的垃圾并没有被分类。缺乏必要的垃圾分类末端处理设施也是制约我市垃圾分类治理的瓶颈。作为最典型的公共管理问题,垃圾分类是一个全社会的综合系统工程,必须从政府、企业、家庭、个人等各个层面全社会共同发力,缺一方而不可为。

2017年我市开展垃圾分类和垃圾治理专项行动以来,通过创新工作方法、探索推进模式,促进了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圆满完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解决了环境专项督查提出的有关问题。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市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的连云港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领导小组,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开展组织、指挥、部署和统筹协调工作,对全市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督查推进和考核奖惩。二是强化规划引领。我市编制了《连云港市建筑垃圾处理规划》《连云港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规划》《连云港市餐厨废弃物处理专项规划》《连云港市环境卫生规划》(修编),各规划已通过省住建厅评审正在报市规委会审议,各县三个规划均编制完成,灌云、灌南县已通过评审。三是注重示范引导。目前我市已有316个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四是试点农村垃圾分类。我市海州区浦南镇、开发区朝阳街道、赣榆区宋庄镇、东海县青湖镇、灌南县新集镇、灌云县龙苴镇已开展农村镇村全域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推行农户源头分类和保洁员二次分拣的二次四分方法,利用阳光堆肥房发酵处理有机易腐垃圾,实现农村易腐垃圾就地处置,有效减少垃圾运输、无害化处理成本。五是推行强制分类。我市印发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强制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六是加快终端建设。我市已建有晨兴垃圾焚烧发电厂、钓鱼山垃圾填埋场、刘湾垃圾填埋场、小盘垃圾填埋场、东海县双店垃圾填埋场、灌南县花园垃圾填埋场等终端处理设施。开展垃圾分类和治理以来,我们陆续新建了灌云县光大垃圾焚烧发电厂、市区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两座大件垃圾可回收分拣中心。

二、下一步工作

垃圾分类与治理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下一步,我们将紧抓任务不放,牢牢把握群众广泛参与、收运体系健全、终端设施完善三个环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开展农村垃圾分类试点。全市7个乡镇开展镇村全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其中东海县1个,灌云县1个,灌南县1个,赣榆区1个,海州区1个,开发区1个,徐圩新区1个。农村垃圾分类实行农户源头分类和保洁员二次分拣的二次四分方法,即:农户源头将垃圾分为易腐烂垃圾和不易腐烂垃圾,并定点投放有毒有害垃圾;村保洁员对不易腐烂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分为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易腐烂垃圾末端建设处理设施阳光堆肥房,就地生态处理;可回收垃圾由镇废旧物资回收站回收;其他垃圾纳入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县集中处理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由城市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有毒有害垃圾按相关规定统一收运处理。

二是加快分类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根据省城乡建设厅垃圾分类和治理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园林绿化等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2019年底前市区至少建成2座,各县建成1座。市建设局续建园林绿化垃圾处理设施,根据园林绿化垃圾产生量,合理建设就地处置或适度集中的园林绿化垃圾处理设施,实施粉碎处理后,用于公园绿地裸露土地覆盖和肥料等用途;市商务局续建农贸市场垃圾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农贸市场易腐垃圾。各县、赣榆区续建1座大件垃圾等可回收物分拣中心,2019年底前投运。

三是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各县区要以创建国家文明城市为契机,进一步拓展垃圾治理的载体和手段。运用村规民约等手段,积极引导群众转变生活方式,共同参与到环境卫生的日常保洁和秩序维护中去,自觉营造良好生活环境;加大社区志愿组织培育,充分发挥志愿力量在发动社区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工作上的先天优势;持续强化氛围营造,大造声势、持之以恒做好宣传工作,既把垃圾围城的严峻形势让居民感同身受,更让垃圾分类的正确方法深入人心;重点抓好老人、儿童等垃圾分类易感人群,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形成垃圾分类全民参与、人人践行的良好局面。

四是持续强化考核评价。结合省“263”专项行动考核制度,完善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办法、细则,加大明查暗访力度,重点曝光专项行动推进迟缓,群众投诉较多的地区,对发现的问题,不留情面、及时通报。

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完全采纳,并将在以后的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中融合吸纳。

第一条: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我市已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制定连云港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连云港市农村垃圾分类具体要求,我市农村垃圾分类实行农户源头分类和保洁员二次分拣的二次四分方法,即:农户源头将垃圾分为易腐烂垃圾和不易腐烂垃圾,并定点投放有毒有害垃圾;村保洁员对不易腐烂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分为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易腐烂垃圾末端建设处理设施阳光堆肥房,就地生态处理;可回收垃圾由镇废旧物资回收站回收;其他垃圾纳入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县集中处理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由城市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有毒有害垃圾按相关规定统一收运处理。

第二条:深入优化农村垃圾收运体系。

我市于2016年建立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并已实行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县集中处理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在原有收运模式下开展农村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实行二次四分法。但以目前的财力、物力,我市尚不能实现您建议的垃圾不落地,我市目前在农村垃圾分类试点乡镇为农户提供两分类垃圾桶,引导农户分类投放可烂垃圾、不可烂垃圾,远期可试点您提出的垃圾不落地政策。

第三条:加强农村保洁队伍建设。

我市2016年印发实施《连云港市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建设运行工作实施方案》,已要求各县区按照农村人口数每800-1000人配置一名保洁人员,配备电动保洁车辆,财政保障环卫保洁人员工资。

第四条:环卫部门可以向回收企业收取费用补贴环卫工人费用或作为奖励基金。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我市暂不能向回收企业收取任何费用,我市各县区环卫部门已安排相应资金用于引导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如采取积分奖励政策,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可获得积分奖励,积分奖励可兑换垃圾袋、日常用品等。

第五条:做好安全保障。

我市垃圾分类目前主要由专业第三方垃圾分类服务企业或环卫部门从事,已开展专业培训,对有毒有害垃圾按照危废垃圾要求进行收集、暂存。环卫部门已建设大件垃圾等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分拣居民可回收物。

第六条:要加强宣传引导。

我市已出台相关方案,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将以创建国家文明城市为契机,进一步拓展垃圾治理的载体和手段。要运用村规民约等手段,积极引导群众转变生活方式,共同参与到环境卫生的日常保洁和秩序维护中去,自觉营造良好生活环境。要加大社区志愿组织培育,充分发挥志愿力量在发动社区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工作上的先天优势。要持续强化氛围营造,大造声势、持之以恒做好宣传工作,既要把垃圾围城的严峻形势让居民感同身受,更要让垃圾分类正确方法深入人心。要重点抓好老人、儿童等垃圾分类易感人群,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形成垃圾分类全民参与、人人践行的良好局面。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是一项细水长流的工作,需要反反复复的宣传,同时在原有的宣传模式上进行创新,吸引公众眼球,制造持续性热点,加大奖励力度,使全社会关注垃圾分类的热度不降,在强刺激下让垃圾分类成为每个人的生活习惯。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共同促进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

                        2019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