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68049301/2024-00046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城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4-10-14 |
文号: | 无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连云港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4—2035年) | ||
内容概览: | 连云港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4—2035年) | ||
时效: | 有效 |
连云港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4—2035年)
前言
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防治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以及推动城市治理现代化建设、保障城市安全有序运行的重要内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自2020年9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对建筑垃圾的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和规定,将建筑垃圾作为单独的一类固体废物进行管理,与生活垃圾严格区分,并强调了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处理和全过程管理的重要性。
近年来,国家和江苏省相继出台《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江苏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江苏省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22—2030年)》《全面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目前,连云港市在顶层制度设计、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收集运输管理等方面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基本建立建筑垃圾分类管理体系,但是在源头减量、全过程监管、处理设施统筹布局等方面仍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提升建筑垃圾处置与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无废城市”建设取得新成效,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编制纲要》的通知要求,编制《连云港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4—2035年)》。
本项目规划对象为建筑垃圾,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五类。
规划范围和期限与《连云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保持一致。规划范围为连云港市区,总面积3032.42平方公里,包括赣榆区、海州区、连云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风景名胜区,辖1乡,19镇,27个街道;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近期2024—2030年,远期2031—2035年,基准年为2023年。
详情请见附件
《连云港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4—2035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