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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68049301/2025-00011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意见
发布机构: 市城管局 发文日期: 2025-06-06
文号: 连城管函〔2025〕25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64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内容概览: 经研究,现对孙嵩代表提出的《关于鼓励连云港装配式建筑加快发展,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时效: 有效

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64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信息来源: 市城管局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06-20 16:57

市住建局:

经研究,现对孙嵩代表提出的《关于鼓励连云港装配式建筑加快发展,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近年来,市城管局以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先后制定《排查整治固体废物非法处置倾倒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任务、职责分工、时间节点。联合住建、公安等10部门印发《连云港市建筑垃圾全链条治理实施方案》,纵深推进建筑垃圾综合治理,不断健全完善建筑垃圾管理体系。

一、建筑垃圾产生环节

制定《连云港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4—2035年)》,加强建筑垃圾科学治理、系统治理和全过程治理。推动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工程项目动态更新机制,掌握各类建筑垃圾产生量。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督促工程施工单位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严禁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与市住建局进行“六个百分之百”联合审批验收,落实扬尘管控措施,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设置冲洗设施,确保净车上路。

二、建筑垃圾收集环节

修订《连云港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制定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存放管理制度,开展全市建筑垃圾统计工作。在居民小区建设“装修垃圾分类投放点”,指导居民进行装修垃圾分类分区存放。依托市运管服平台,着力推进工程渣土运输管理智能化,对运输车辆的许可证、运输线路等进行实时追踪,推动市区在建工地落实远程监控全覆盖,推动全市智能渣土运输车辆更新换代,实现物联网技术在建筑垃圾监控管理、节能减排和渣土运输中的应用。

三、建筑垃圾贮存环节

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消纳场和建筑垃圾临时转运点建设运营的指导函》,规范设置密闭围挡、标识标牌、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硬化道路、冲洗设施、排水设施、分类堆放、污染防治等,做到不扬尘、不扰民。加强日常管理,现场管理人员应具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专业知识,并做好进出台账记录。目前,全市范围内共设置建筑垃圾临时转运点193处,并向社会公示投放要求、地址、开放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四、建筑垃圾运输环节

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修订《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考核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行为。落实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及车辆准入制度,向社会公布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信息。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常态化管理,运输车辆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卫星定位等装置正常使用,随车携带建筑垃圾运输核准文件。依托市运管服平台,完善建筑垃圾运输监管系统,通过建筑垃圾“两点一线”“两票制”管理、“管罚分离”、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执法、“12345”投诉监督、工地出入车辆视频监控、运输企业车辆“四统一”联合审验等措施实现建筑垃圾运输规范管理。

五、建筑垃圾处置环节

实施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明确建筑垃圾不同类别处置方式,落实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推动全市设置建筑垃圾消纳点3处,建成3处资源化利用设施,分别为灌南县久迪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理能力60万吨/年;连云区然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能力60万吨/年;徐圩新区亿弘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能力15万吨/年。正在建设5处,其中东海县计划今年6月底建成,8月投产;灌云县、赣榆区计划年底建成;灌南县已建成正在调试;海州区与省农垦的土地补偿协议已拟定,待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之后办理土地转用手续。按照计划建设进度,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资源化利用设施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情况下,明年能够实现建筑垃圾收运处体系正常运转。建议将符合标准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列入新型墙体、绿色建材等,明确再生产品应用范围和使用比例,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