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468049301/2024-00003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城管局 发文日期: 2024-01-29
文号: 无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内容概览: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效: 有效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市城管局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01-29 11:28

本年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报的电子版可在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cgj.lyg.gov.cn/)下载。如对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联系,电话:0518-85402086,传真:0518-85481301,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西路3-6号,邮编:22200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城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深化落实《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围绕城市管理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功能和作用,增强政务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现结合我局实际,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城管局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动态、时政要闻、政策法规、通知公告、政务服务等栏目,多种形式依法全面、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同时按时向市档案馆备案主动公开文件,便于公众查询。2023年,市城管局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17条。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890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条,包含规范性文件类信息,主动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财政预决算等。“连云港城管”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527条。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我局共受理通过网站、当面、邮寄等方式申请的依申请事项8件,均依法进行答复。申请公开内容主要涉及违法建设、垃圾分类等方面。已答复8件,其中,属于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3件,予以公开信息2件,重复申请1件,主动撤回1件,全部按时办结,依申请公开答复的政府信息全部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2023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不断强化内容监管,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制度,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提高企业群众获取主动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便利性。在信息发布过程中,严格执行经办人拟稿、负责人审核、办公室核稿、分管领导审核制度,对文字内容、审发程序等实行专人监督、管理和登记,切实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我局工作动态,积极加强舆情应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定期开展网站安全漏洞监测,消除网络安全隐患,全面筑牢网络安全防线。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员,改进工作程序,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咨询,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jpg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95eefcf56b800ad5648d5b8af0ae548.jpg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5.jpg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主动公开精准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文字解读类居多,图表、图示类解读材料较少。二是近半数的依申请公开信息非本机关制作或获取,一定程度造成行政服务效能未达预期。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及相关规定,从以下方面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有关业务工作之间的统筹协调,广泛听取意见,促进各项工作共同推进。二是持续改善门户网站栏目设置,通过关键词检索等技术,提升搜索精准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费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