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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68049301/2022-00004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城管局 发文日期: 2022-01-17
文号: 无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内容概览: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效: 有效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市城管局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01-17 10:21

本年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报的电子版可在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cgj.lyg.gov.cn/)下载。如对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联系,电话:0518-85402315,传真:0518-85481301,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西路3-6号,邮编:22200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拓展公开渠道,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市城管局深入挖掘、提炼工作信息内容,不断提高信息服务水平,努力为人民群众掌握实情、了解政策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73条。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904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包含规范性文件类信息,主动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财政预决算等。以“连云港城管”微信公众号为平台,宣传城市管理相关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569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在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已答复3件,全部按时办结,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其中,属于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件,已主动公开信息1件,予以公开信息1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无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规范化、标准化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和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积极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建立管理制度,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断强化决策和执行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努力构建完备政务公开制度体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作用,加快构建定位清晰、协同联动、监管有力的政务新媒体体系,利用门户网站、“连云港城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工作。利用“智慧云码”精准服务商户,实现快速双互动。加强城管数据与城管业务的联动,实现数据信息的共享,各项监管职能工作的有序协同配合,达到城市精细化治理的效果。为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店招备案、城管执法、网格化管理等城市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可共享的信息平台和更便捷的管理手段。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围绕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重点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和各审批环节程序严格把关,认真落实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从源头上保障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有效提升了经办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3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03.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申请主体复杂化。申请信息公开的主体需求趋于复杂,行政机关面临的压力很大。二是申请内容更加敏感化。从依申请公开的情况看,除了关系民生的违法建设、市容环境卫生等主要内容外,也有群众将依申请公开理解为信访、投诉举报途径的延伸。群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逐步呈现多元化趋势。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优化依申请公开办事程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细化受理、答复等环节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办理时限,落实办理人员责任。二是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根据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规定,结合我局实际修订完善内部制度建设。建立部门联动沟通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围绕社会关切,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增强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费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