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告
海州区通灌南路与海连中路交界处东南角、市民广场西北角公安治安岗亭房顶户外广告设施的建设人、实际占有人、使用人、承租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经查,位于通灌南路与海连中路交界处东南角、市民广场西北角公安治安岗亭房顶的户外广告设施,未依法办理行政审批手续。该户外广告设施的具体情况为:电子显示屏,南北长14.5米,高4.5米,面积65.25平方米。
为保障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请上述户外广告设施的建设人、实际占有人、使用人、承租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于2025年11月22日前到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海州二大队(地址:海州区惠苑路清河桥南侧向西200米,联系人:仲队长,电话:0518-85633069)主张权利并接受调查,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相关知情人也可前往市城管海州二大队提供相关信息。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