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姓名:董来好
身份证号码:3207231987****4415
姓名:伏冰
身份证号码:3207231990****0827
地址:海州区凌州东路8-29号楼1单元601室
经查,你们为海州区秀逸苏杭29号楼1单元601室房主,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601室楼顶搭建阳光房,共三处,面积分别21.39平方米、16.38平方米、6.45平方米。
依据《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作出限期7日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的决定。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限期拆除事先告知书》(苏连城执限拆告〔2025〕145号),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视为送达。
依据《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你可以在收到本公告书之日起五日内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2月11日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科创城3号楼17A层联系电话:0518-803097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