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告

信息来源: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6-08-06 16:34 字号:[ ]

海州区海连东路3号三楼楼顶房屋的产权人、买受人、建设人、使用人等利害关系人:

经查,位于海州区海连东路3号三楼顶房屋,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请上述房屋的产权人、建设人及买受人、使用人等利害关系人于2026年8月16日前到市城管海州一大队(连云港市海州区惠苑路清河垃圾中转站北侧,联系电话:0518-85418510)接受调查。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陈述、申辩等相关权利,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相关知情人也可前往市城管海州一大队提供相关信息。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