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连云港市海州区玉带河路北、新南派出所南30米砖混结构房屋(目前门牌号为海州区玉带河路8号)的建设人、实际占有人、使用人、承租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本机关依法对上述房屋建设规划情况进行调查。房屋东西长38.15米,南北长13.5米,为不规则形状,建筑面积547.52平方米,砖混结构,一层,建设于2000年左右。经查,房屋现在的所有权人是刘英,出租给夏倩云经营餐馆。
为保障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请上述房屋的建设人、实际占有人、使用人、承租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即2026年8月15日前),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到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局海州二大队(地址:海州区惠苑路清河桥南侧向西200米)主张权利并配合调查。
逾期未至者,视为自动放弃陈述、申辩等相关权利,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同时,欢迎知情人积极提供相关线索。
联系人:崔强 联系电话:0518-85633069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2026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