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廉洁执法和规范服务承诺
市民朋友们: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强化廉洁纪律和执法服务意识,构建风清气正的执法环境,全面提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性和公信力,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树立城管执法队伍良好形象,连云港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廉洁执法和规范服务承诺书》。
我们诚挚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我局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对于收到的投诉举报,我们将认真核查、及时处理,并按规定反馈处理结果。
监督电话:督查处 85685267,机关纪委 85527615。
附件:《廉洁执法和规范服务承诺书》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7月9日
附件
廉洁执法和规范服务承诺书
一、廉洁执法承诺
1.自觉遵守党和国家有关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
2.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法定程序履行行政执法职能,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
3.不逐利检查,不接受行政相对人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
4.不强制行政相对人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不以观摩、督导、考察等名义行检查之实;
5.不干扰行政相对人正常生产经营,不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
6.不任性实施行政处罚,不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动辄责令停产停业;
7.不在行政相对人报销应由本机关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向行政相对人提出集体或个人利益要求;
8.不要求或者参加行政相对人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9.不与行政相对人就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及相关行为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
10.不利用行政执法职能或职务上的便利为家属或者亲友谋取利益。
二、规范服务承诺
1.提供行政执法咨询服务,及时解答行政相对人提出的相关问题;
2.提供行政执法普法服务,详细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等文件规定,做好违法违规问题防范提醒;
3.提供行政执法指导服务,指导行政相对人完成授权委托、陈述申辩等行政执法文书及相关材料;
4.依法受理行政执法事项,及时作出相应行政行为;
5.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确保将行政相对人有关投诉举报信息控制在必要的知悉范围内。
如发现本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违反上述承诺,行政相对人可以进行投诉举报。
监督电话:督查处 85685267,机关纪委 85527615。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