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告
连云港市海州区沈圩路东侧、连盐铁路南侧三处房屋的建设人、实际占有人、使用人、承租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接信访投诉,海州区沈圩路东侧、连盐铁路南侧三处房屋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经查,第一处为保安室,一层,长约8.5米,宽约3.55米,面积约30.175平方米;第二处为人才招聘使用,一层,长约5.3米,宽约3.77米,面积约19.981平方米;第三处为办公楼,二层,长约52.7米,宽约15.5米,面积约1633.7平方米;三处房屋均为砖混结构,总面积约为1683.856平方米。
为保障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请上述房屋的建设人、实际占有人、使用人、承租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于2025年8月7日前到连云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海州一大队(连云港市海州区清河路垃圾中转站北侧,联系人:徐队长,电话:0518-85418510)主张权利并接受调查,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相关知情人也可前往市城管海州一大队提供相关信息。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