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连云港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2-09 11:17 字号:[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3年度市工程渣土管理处食堂托管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最高限价:人民币7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为了本单位后勤工作的有序进行,需引进专业的管理队伍负责市工程渣土管理处食堂运营相关工作,正常保障182人就餐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约定之日起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2022年1月-2022年11月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如2022年1月-2022年11月的税收缴纳为0(或某个月缴纳为0),则提供税务网站的截图证明及缴纳为0的情况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项目相关服务、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具有含有物业管理服务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3)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则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代理人参与投标,则需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4)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14日(上午8:30-11点30;下午:2点30-5:30)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山水丽景广场C座403室

2.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各投标单位经办人报名时必须凭身份证原件及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2022年5月-2022年10月)材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注: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被拒绝。本项目主要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2年12月20日上午8:30: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0日上午9:00:00(北京时间)

接收地点: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4楼412会议室

接收人:张工 18861330679

2.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0日上午9:3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海州区海连西路3-6号(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4楼412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网站发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1份,副本2份

2.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海州区海连西路3-6号

联系方式:杨主任 0518-85682086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8861330679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山水丽景广场C座403室

十、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特别说明: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说明(联系电话:张工18861330679,邮箱316781931@qq.com);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说明的投标人,将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十一、疫情防控事项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为避免现场人员聚集,开标当天每家供应商只可委派一人参加,请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苏康码”绿码(与江苏省签署健康通行码互认协议的外省持“绿码”、48小时核酸证明人员均认可,同时须现场使用手机扫码查验个人轨迹),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2.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分散就座,不扎堆聚集,宣布评审结束后,及时离场。

3.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招标采购,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点击申报。

第二种方法,通过“支付宝”app,在首页搜索进入“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点击申报。

温馨提示:已通过“我的连云港”app申领“连易通”健康码的无需重新申领“苏康码”,可以在“我的连云港”app直接打开使用。申领人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隐瞒虚报导致疫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