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湾生活垃圾填埋场改建飞灰填埋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连云港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拟建设刘湾生活垃圾填埋场改建飞灰填埋场工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刘湾生活垃圾填埋场改建飞灰填埋场工程;
建设单位:连云港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4491.37万元,占地面积146.8亩,将场区内原有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改建为飞灰填埋场,工程主要包括垃圾开挖、垃圾运输与处置、渗滤液处置、开挖及运输过程中的臭气污染防治、水平防渗系统改建、渗沥液处理系统改建、渗沥液调节池清淤及防渗修补、渗沥液外排管道修复及生产管理区等零星修缮工程,改建后增加31.4万立方米飞灰库容。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墩尚镇东南、新沭河北大堤西,刘湾生活垃圾填埋场内;
现有工程及环境保护情况:现有工程及环境保护措施均已建成投产。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连云港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51885111315
邮箱:lygcgjhgc@163.com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锦孔路14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5-83686095
邮箱:zywang@njuae.cn
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科学楼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