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连云港市环境卫生设施配套建设实施办法》周年实施情况意见和建议的公告
《连云港市环境卫生设施配套建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根据《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江苏省规章实施周年报告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了解该《办法》的具体实施情况,确保规章周年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准确,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办法》周年实施情况的意见和建议。请结合实际,从《办法》相关的实施成效、存在问题、完善对策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公开征集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日
二、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方式:
1.联系电话:0518-85509641
2.电子邮件:lyghwc@163.com
3.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西路3-6号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2月25日